广州市新一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大变动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精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日前,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本次修订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首次实行全省统一的集采目录。此次修订的采购品目与广东省的集中采购目录保持一致,实现了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系统与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品目的对接,为全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竞争、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首次规定集采品目统一实行无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品目不再设置起点金额,均为0起点,400万元以下的集中采购项目均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行简易采购,减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首次删除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放权由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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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