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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多措并举 开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新篇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中山市财政局多点发力,积极开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新模式。

  一、顺利完成国有金融资本股权划转。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在广东省财政厅大力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及广东省有关精神,制定了关于中山市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和市国资部门协调沟通下,进一步整合国有金融资源,并于4月13日完成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的签订。中山市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划归财政部门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以“大学习”“深调研”推动“真落实”。自接管金控公司以来,中山市财政局开展了“深调研”,实地到广州、佛山等地学习,采取电话、去文、座谈等方式了解中山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将调研发现问题反馈企业,督促企业从凝聚企业合力、完善内部治理、加强经营管理、抓好党的建设、强化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整改,有效推动企业全面发展;同时组织了“大学习”,促进政企融合,建立“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即每月“参与一次经营层会议、一次领导层例会、一次学习分享会、一次向局党组汇报”,全方位、多维度、动态跟踪掌握中山金控情况,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三、科学制定监管清单。在前期调研基础上,中山市财政局梳理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文件,厘清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应履行的职责,制定《对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运行规则和审批权限(试行)》,明晰权责,准确把握自身职责定位,合理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真正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

  四、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为明确转隶转型后的发展思路、战略路径,在原国资委考核框架体系的基础上,中山市财政局制定了对中山金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把自营业务发展和规范公司治理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公司积极开拓自营业务,强化自身造血功能,逐步摆脱过度依赖财政输血困境,形成良性发展循环,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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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