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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广东省财政厅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美丽广东的重要内容,通过突出“一揽子”扶持、“一盘棋”布局、“一条龙”服务、“一股劲”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制定一揽子资金安排方案,落实资金超700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围绕《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制定广东省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揽子资金安排方案,计划2018-2020年期间投入683亿元、实际落实资金达722亿元,强力保障完成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据悉,2018-2020年期间,安排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关资金329.28亿元,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安排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263.79亿元,强调“保好水、治差水”,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国省考断面达标攻坚、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整治项目。

  以生态补偿政策为切入点,提高生态地区获得感

  广东省级财政按照“一盘棋”思路,以生态补偿政策为切入点,全局谋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引领,将财政补偿转移支付由2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扩围至48个生态发展区县,由50个国家级禁止开发区扩围至145个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新增纳入财政补偿范围。据了解,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资金共55.84亿元,较2017年实现翻番,2019年安排67亿元,同比增长20%,实实在在提高生态地区获得感。另一方面,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落实粤桂九洲江、粤闽汀江——韩江及粤赣东江等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共计13亿元,积极加强与上游省区的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上下游联防联动、共治共享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市县更大的自主权

  广东省财政厅深入推进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优化财政体制环境,通过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财政管理重心和部门权责配置“两转变”、资金项目审批和预算执行流程“两精简”、推动改革动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两提高”,推动形成管理权责更明确、项目审批更简化、预算执行更优化、预算监管更全面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针对性、精准性。同时,广东省财政厅实施更大力度资金调控政策,优化资金统筹环境,在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上赋予市县更大的自主权,支持市县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目标的前提下调整资金安排,鼓励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的保障力度。

  构建“1+6+X”资金体系框架,提高保障力度

  广东省财政厅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全领域统筹布局、全系统协调使用,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资金统筹整合,构建“1+6+X”(1个战略领域、6个财政事权、X个政策任务)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体系框架,财政资金对关键问题、关键领域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

  在改革资金使用方式上,广东省财政厅创新性引入省属国有企业参与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及中小河流整治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和资源优势推动项目建设,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面实施PPP模式建设垃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截至2020年6月,已纳入广东省PPP项目库的生态环保类PPP项目共258个,总投资额11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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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