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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财政局:“三举措”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潮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克服地方财政困难,建立健全教育财政投入长效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十三五”前四年(2016—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财政支出逐年增长,有力推动潮州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2016年,潮州市在粤东四市中率先获评“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全市一县三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认定;2018年底,在粤东四市中率先实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全覆盖,并于今年4月获评“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在去年广东省政府对市县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中,潮州市在粤东西地区地级市中排名第二。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一是坚持优先保障。潮州市通过完善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县(区)政府教育支出责任,把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二是坚持多元筹措。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落实政府出台的支持民办教育各项政策措施,吸引民营资金,扩大社会投入。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有效增加基础教育资源。三是促进教育基金会规范发展。通过培育健康捐资文化,改革创新教育基金会体制机制,激发教育基金会活力,充分利用教育基金会的筹资平台作用,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四是盘活教育资产资源。通过强化教育资产资源管理,统筹做好加大增量和盘活存量,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产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合理采取新、改、扩建等形式,扩容和提质并举,科学调整教育布局,高效使用资金,减少政府新增投入。

  二、突出支出重点,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潮州市基础教育发展状况,突出支出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最急需的地方。一方面,落实教育民生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省各项教育民生政策,全力支持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助学体系建设、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确保国家各项教育民生政策落实落地惠及广大学生。结合省委省政府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全力支持潮州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落实各项资金保障,提升潮州市教育水平。落实并动态调整各学阶生均拨款制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资金需要。把教育资金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条件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1+5+2”和“六大工程”工作部署,重点保障教育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全力提升潮州市基础教育建设水平。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坚持绩效导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教育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重点聚焦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教育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二是从严监管经费。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育财政资金的监管主体责任,教育、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为教育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考核范围,同时将教育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结论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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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