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做好三个“落实” 减轻企业负担
在全球疫情不断加速蔓延态势下,疫情防控较难在短期内完全结束,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认清当前形势,做好较长时间应对疫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受疫情影响,清新区一些企业受到较大冲击,严重影响复工复产,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清新区公积金管理部按照市中心的要求,以三个“落实”,为企业做好政策支持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一、落实缴存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缓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统计,截至7月底,申请缓缴的企业25家,申请停缴的企业20家,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22家。
二、落实贷款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款的人群,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款宽限期,取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还款额的,视同正常还款,不计收宽限期罚息。
三、落实提取支持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提高对房租支付压力较大的缴存人租房额度,提取额度由原来的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目前受惠人次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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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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