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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八举措”为全区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制定财政专项工作“八举措”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时限,积极挖潜促收,狠抓节流增效,力促收支平衡,全力做好“三保”工作,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为海珠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协同推进综合治税。积极联合区相关单位配合区税务局协同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数据平台作用,整合共享税源信息、税收数据,为税务部门开展征管工作、区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紧密联系市区税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银安盛、南海石化、珠江航运等企业涉税问题,促进迁入企业税收尽早入库。配合区税务局开展外地来穗建筑服务企业预缴增值税征管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提供税源信息,开展完税情况审核。下半年将进一步延伸部门间联动机制,结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形成管理合力,拓宽信息采集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监控分析,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力争实现专项税费入库更大幅度的增长。

  二、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根据《海珠区非税收入分析报告》,对2017年至2019年海珠区各单位非税收入情况及影响变动因素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初步对策建议。与区各单位充分商议,拟定2020年海珠区非税收入预期目标。提高各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成效在区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权重,压实部门非税收入征管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海珠区非税收入征收补助机制,对非税收入执收成效较好的单位分类、分档次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草拟《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街道机动财力实施方案》,提前下达街道部分机动财力,发挥财政资金正向激励作用。

  三、联合推动土地收储。成立局土地收储财政工作专班,加强和区规划资源分局沟通协作,密切跟进土地收储专项债券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地收储专项经费,支持做好科技产业园地块、琶洲中区地块和南天花园地块等地块收储出让工作。

  四、争取政府债券支持。突破传统财政平衡思维,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探索政府融资平台多元化融资路径。联合区各部门全面梳理海珠区拟申报债券项目,确定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积极做好海珠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计划。

  五、积极利用社会资本。联合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单位研究形成募集社会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方案,由区民政局积极向上级申请公募资格,拟取得公募资格后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联合区湿地办探讨海珠湿地试行社会化管理,通过项目纽带合作、建设平台合作、资源共享合作、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事业,探索社会资本与海珠湿地互惠共生的发展之路。

  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必需企业,减免2020年2月及3月物业租金共计2200万元,减半收取4月、5月租金。对区内符合奖励要求的重点“四上”企业,安排专项奖励。根据上级助力惠企行动部署,迅速直接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拨付优惠贷款贴息资金。下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4月、5月减免租金情况,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按照海珠十八条兑现企业的奖补政策。

  七、严格库款监控。严格落实财政库款“日监控”和收支执行动态预测机制,制定库款保障应急预案,根据库款监测情况科学安排支付,及时预判库款保障风险,确保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不低于警戒线。梳理各单位基本账户等可回收实有存量资金,回收区财政统筹使用。

  八、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拟提交区审议《海珠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措施意见》,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项目支出。今年以来海珠区进行了多轮预算调整和优化,通过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非“三保”、非重点支出,腾出财力用于重点保障“三保”、疫情防控、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复工复产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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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