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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修订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
切实压减财政支出

  为切实将过“紧日子”“厉行节约”要求落到实处,中山市财政局于近日修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推进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和系统化。

  一、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财政支出。新标准紧紧围绕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引导创建环保、简朴的办公环境,大力倡导使用节能、低耗的办公设施,降低了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等设施的价格标准,明确了办公设施的最低使用年限,降低了办公设施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为切实压减办公设施财政支出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放管服”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新标准针对以往办公设备配置审批存在“周期过长、流程繁琐”等短板,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和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办公设施配置和行政服务的效率,强化了审批与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有依据、放管不放纵、服务求质量”。

  三、规范配置标准,推动“精细化”管理。新标准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细化了“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公务用车、办公自动化设备”5大类、27分类、54小类办公设施的具体配置,进一步规范了办公设施的配置标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新标准明确了办公设备配置工作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办公设施配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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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