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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举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
“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主题宣讲会

  日前,汕尾市财政局举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主题宣讲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综合教研室副主任、党史副教授布晓青同志进行宣讲,宣讲会由汕尾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林建隆同志主持,汕尾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宣讲学习。

  布晓青同志首先宣讲《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规定》颁布实施重大意义、《规定》的主体责任及主体责任内容、如何贯彻《规定》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随后以《不断提高党建质量,为“奋战三大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题,从落实“三大行动”,必须党建先行;要以党的建设质量引领“三大行动”;要落实“三大行动”,必须把党的各项建设落在实处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宣讲过程脉络清晰、分析透彻、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进一步深化全体干部职工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以及对“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重大意义的理解。

  布晓青同志的宣讲在与会人员中引起积极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将党建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奋战三大行动”为抓手,实干当先,奋勇争先,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财政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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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