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积极参与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今年,清远市财政局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立足财政职能,研究制定《市财政局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参与和推进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集中时间段,集中责任单位,集中规范、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是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电动自行车整治视频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深刻认识到专项行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协调联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科室、中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下,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持续推进整治行动,防控风险、整治隐患、破解难题,形成共管共治的强大合力。另外,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对职工单位及其家属进行排查登记,确保检查监管到位。
三、积极履职,保障经费。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切实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主动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经费需求,按规定统筹保障专项行动经费。根据市公安局的申请,已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付购置电动摩托车号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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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