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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财政局:四举措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山市财政局从深化财务公开、加强票据管理、建设规范化试点、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四个方面齐发力,多举措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深化财务公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2019年出台《中山市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村财务公开“三个规范一个主体”,细化要求,强化监督。对标公开内容规范性、时效性,对2019年各镇区农村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印发了《关于2019年各镇区1—11月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检查结果。为进一步督促镇区落实农村财务公开工作,今年4—5月,前往民众镇、阜沙镇、横栏镇、五桂山、小榄镇、南头镇和东升镇等镇区对农村财务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抽查,指出存在问题,要求相关镇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不规范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促进镇区提高财务公开质量。

  二、加强票据管理,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运行。针对中山缺乏完善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中山市财政局多次前往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区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实情,听取农口部门和镇区的意见建议,研究改进提升工作。今年4月,印发《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订印2020年度中山市农村财务票据的通知》,明确票据样式和具体订印工作,要求各镇区必须统一使用2020年新版票据,建立票据领购、使用、保管和核销等登记台账,做好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工作。目前,正在修订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农村财务票据监管缺失问题,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

  三、推进试点建设,健全农村会计代理服务机制。中山市财政局于2019年选定五桂山镇和阜沙镇两个镇区,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该项工作重点针对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不规范、财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梳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本镇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健全、不规范问题,对应制定可行性措施,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通过试点创建工作,五桂山已制定《农村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五桂山村级资产出租和收款管理制度》《五桂山村级付款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模版,并对涉及财务监管的三资管理系统、物业经营管理系统上线运行,财务公开的微信小程序已开发完成,待微信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上线运行;阜沙镇已出台《阜沙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与各村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明确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职责。下一阶段,市财政局将根据试点工作完成和实施情况,适时对阜沙镇和五桂山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为全市各镇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供示范。

  四、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净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今年4月,印发《中山市财政局关于修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线索报送事项的通知》,结合近年来对村(社区)的财政监督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农村财务问题,要求各镇区针对农村出租收入、垫付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等长期挂账和农村工程无法结转固定资产等重点问题,作更全面更细致的排查,认真摸排本地区农村财务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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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