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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落实四项举措 全力支持特区教育优先发展

  珠海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教育经费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确保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实现,为珠海市教育事业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保障,财政支持教育力度持续加码

  珠海市财政局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财力保障机制,坚持将教育现代化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结合财政收入增长情况,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

  二、抓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惠民教育

  以支持学前教育、中小学12年免费教育和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为抓手,持续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惠民教育。一是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发展。2019年,首次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范围,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每年安排学前教育经费用于支持各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支持各区对经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予以办园补贴。目前全市普惠性幼儿园275所,覆盖率达82.6%,提前完成省定的到2020年达到80%的要求。二是在广东省率先施行中小学12年免费教育。从2007年秋季起,对珠海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免书杂费、学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三是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不打折扣落实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

  三、重均衡,全力支持优质教育资源协调发展

  一是实行教育费附加收入分配改革。结合各区学生占比情况,2019年起,全市教育费附加收入改由各区自行分配使用,为先由市统筹分配,剩余未分配资金按照市直和各区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占全市的比重进行分配。2019年,各区教育附加费收入与支出相配程度明显提高。二是推进东西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领域市、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压实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进一步加大市财政对西部地区教育振兴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从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继续安排经费用于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方向,2017年-2019年,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等。三是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投入和生均财政拨款稳定增长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

  四、补短板,全面助力特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设立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改革模式,2019年整合设立“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开展强师工程等方面。二是围绕幼有所育的目标,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板。配合教育部门深入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按照“扩大增量、转化存量”的思路,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实现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大幅提升。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明确市对各区幼儿园建设补贴40%。三是加强市校合作,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推动高校与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发展。2015年起,对经评定的特聘学者(10万元/人.年)、协同创新中心(最高500万元/个)、优势学科(100万元/个)、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100万元/个),予以标准的财政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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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