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率先出台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于2019年8月印发了《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粤港澳大湾区九个城市中率先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和补贴办法的城市之一。《办法》明确了享受补贴的人才范围,明确了补贴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和补贴发放程序,明确了计算方法及办法有效期。《办法》一并制定了享受补贴的人才目录与财政补贴审核、发放等内容,使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范围、可享受的财政补贴、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等信息一目了然,便于操作;简化程序,将符合政策的人才和补贴申请一次过受理审核,有效促进中央、省政策在广州市落地;对在广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给予税负差财政补贴,切实降低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对吸引更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广州市工作将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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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