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本级完成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潮州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精心部署,缜密组织,圆满完成市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批复部门决算。批复部门决算是《预算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也是部门决算公开的重要前提。今年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潮州市2018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财政决算批复后,市财政局于9月5日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共74家,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批复其下属单位预算,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完成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二是强化公开主体责任。预算单位是部门决算公开主体,承担本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潮州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下发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通知,明确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与具体时限要求,统一思想、统一步伐。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了解并承担决算公开的责任义务,并督促其下属单位做好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决算公开的准确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是督促指导决算公开。市财政局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在公开时间、内容、格式等方面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指导,保证决算公开内容规范,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一致,统一时间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督促落实各部门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四是信息化开展工作。为保证全省各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在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方面符合规范要求,我市各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预决算报告公开填报系统”生成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确保部门决算公开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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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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