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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高效化、便捷化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工作,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积极落实市中心文件精神,从2019年7月26日开始在全区开展按揭购房约定提取业务(以下简称“约定提取”)。

  一直以来,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需缴存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前台现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或以上。如今,缴存职工只要跑一趟办理了约定提取业务,即可根据选择的划转模式,每6个月将期间的还贷本息由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至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再到前台办理。

  截至2019年8月30日,清城区公积金管理部已为1097名缴存职工成功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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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