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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力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放管服”改革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完善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强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和财政评审服务效能。

  一、“放”,着力推动财政投资评审改革

  为切实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黄埔区将单项工程送审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建设工程审核事项下放给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业主,下放事项数量占比虽然较大,但送审金额仅占送审项目金额总额的2%。此举有力体现了抓“大”放“小”,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力量向重大项目倾斜,提高了数量众多的小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效率。一是向主管单位放权。由项目主管单位按工程造价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审查财政性资金安排、项目单项投资额度10—100万元的建设、维护、修缮等工程,可以直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工程预结算审核报告。二是向建设业主放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维护、修缮等项目,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审核确认,极大便利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组织工作。

  二、“管”,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一是运用“财政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推动管理控制程序化和常态化。启用新的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将基建立项管理、预算管理、专项资金、财政财务核算管理、集中支付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管理等纳入一体化体系,实现了业务流程贯通,有效解决业务系统碎片化、信息“孤岛”等问题,加快推动管理控制程序化和常态化。二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建设业主、代建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深入了解评审项目背景、财政投资控制管理需求,规范统一评审程序,有效控制评审进度,准确把握评审尺度,全面审核评审结论。三是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加强中介机构考核管理。每半年召开一次中介考核结果通报会,对考核前3名的机构给予一个送审额1亿元以上的评审项目奖励,对考核后3名的机构进行约谈;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每月对评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指定专人跟进评审进度,统计分析评审工作中的问题;严格执行评审考核扣费制度,对中介机构考核偏差率超过3%的,扣减中介机构评审费用。

  三、“服”,着力提高财政评审服务效能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提高评审管理规范化水平。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明确评审受理、委托、评审、对数、确认、审核批复的要求和时限,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评审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专门编印《财政投资评审常见问题答疑》,对评审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明确统一的解决方案,努力形成共同的评审尺度,大大方便了项目评审的相关单位。三是加强专题培训,确保下放事项平稳落地。管理办法印发到正式实施预留了3个月时间,对事项下放单位做好文件解读及培训工作,并对个别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切实让下放事项的接受单位接得住、管得好。四是经常性开展业务交流,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建立项目业主、建设业主、代建单位人员组成的基建业务交流群、评审机构人员组成的评审业务交流群,及时交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召开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座谈会,将复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中介机构通报,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规范中介机构的审核工作;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单位基建评审业务培训,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五是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制。详细听取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制,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审核批复,及时反映单位提出的疑问和合理诉求,为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六是摆准角色定位,提高财政评审服务效能。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变“审批方”为“服务者”。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让项目建设单位“少跑腿”的同时,审核人员主动“多跑腿”,深入了解被审核单位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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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