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财政以“以案促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与机关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坚定不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一、坚决扛起“以案促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开展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到位。一是深入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案促改”专题集中学习,深挖案件问题根源,围绕深刻汲取案件教训,通过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对照查找在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二是带头推动整改落实。我局成立落实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搭建起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组织领导架构,由局党组书记对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负总责,对市财政局牵头整改任务负第一责任,各局党组成员负责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落实责任。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议和多次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统筹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三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强学习、强政治、强能力、强监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切实增强“财”为“政”服务意识,修订《中国共产党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健全局党组决策审议机制,对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学习。
二、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和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摒弃“看戏”心态,深刻认识曾志权案件的实质和恶劣影响,增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召开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市财政系统进一步增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治自觉,紧密结合做好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把全市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纵深。二是部署开展局各党支部“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从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制度机制等各方面深挖问题根源,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剖析排查财政系统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筑牢思想防线。
三、压实支部“以案促改”工作责任,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结合开展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政治学习和教育,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斗争性。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持续抓好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结合财政实际着力打造内容丰富、措施具体、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对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创新开展“党建+”模式,推进党建工作与推动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重大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民生保障、精准脱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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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