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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积极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根据上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新会区委、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要求,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一是落实国家、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加快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三是允许在确保完成中央和省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调剂使用资金。四是按中央部署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五是设立区级河长制、湖长制专项资金,建立区级奖补机制。六是完善水田指标交易机制,区持有的水田指标交易收入全部上缴区级财政。七是用好拆旧复垦以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八是加强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乡村振兴。一是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投入1亿元财政资金和带动相关社会投入,重点建设好2.4万亩新会柑绿色提质增效种植示范基地。二是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公园城市建设力度,加快湿地公园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抓好小鸟天堂、梁启超故居等标志性景区周边水体治理。三是实施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有针对性培养充实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支持本地工匠依规承建乡村小微工程,鼓励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对扎根农村就业创业或服务农村时间达到3年的大学以上毕业生退补大学学杂费。四是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继续深化幸福新农村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厕所革命”。五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开发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工程,大力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六是提升乡村法律、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覆盖乡村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实施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力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优先保障水库移民振兴发展。七是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宁明县与结对帮扶台山的精准扶贫工作,逐年增加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力度。八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深化完善“葵乡惠农贷”、农业“政银保”合作机制,按一定比例补贴“政银保”农户负担保险费用。九是激发社会资金投入,探索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企业或企业家参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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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