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举办2018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财办〔2008〕4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通知》(粤财会〔2009〕51号)文件精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9月19日至20日,清新区财政局在中共清新区委党校举办了两期2018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太和、浸潭、禾云、山塘四个镇(社区)村级主任(书记)、财会人员(报账员)及镇财政所部分人员共22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今年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帐报账实务三方面内容。对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如何振兴乡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时间、步骤、清查做法、财务报表,村帐收支报账管理等知识进行了系统的讲解。
经过培训,使广大学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项支农政策,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了全区农村财会人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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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