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局积极落实资金确保教育优先
今年来,湛江市财政局严格履行财政教育职责,始终把教育投入放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立足“五个优先”,着力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为湛江市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一是及时下达各项教育补助。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市资金4.07亿元,下达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1403万元,下达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1323.45万元。二是做好教育扶贫。下达省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587万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和特殊困难学生进行补助,下达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省市资金6788万元。三是落实中职免学费助学金政策。上半年,安排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7945.52万元元,安排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923.46万元。
(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下达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市补助经费1999万元,从2018年起,将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保障范围。
(三)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提高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教师工资“两相当”政策省市奖补资金9095万元,下达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省市资金1.27亿元。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1000元。
(四)积极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多种渠道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学位建设资金1.7亿元用于学位建设,有力保障学位建设资金需求。已拨付2381万元支持市八小、十七中等6所学校新建、改建教学楼工程,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如期进行。
(五)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安排1500万元继续实施湛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办园、区政府筹资建设的城区公办园、公办乡镇幼儿园,按实际建设投资补助50%。安排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1535.94亿元,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22万元,通过加大投入,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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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