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 立行立改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情况工作方案
根据7月8日市政府召开的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提出潮州市本级没有安排海洋预报减灾经费预算问题,我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对国家海洋督察提出潮州市本级没有安排海洋预报减灾经费预算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为国家海洋督察提出的存在问题是客观的、符合潮州实际。我局迅速与市海洋与渔业局联系、沟通,就我市海洋预报及防灾减灾等情况进行交流,对市本级安排海洋预报减灾经费预算问题进行认真探讨,从必须原则出发,拟在本年度增列100万元,专项用于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拨付。同时,也拟从2019年起,将海洋预报减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为我市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整改目标
通过编列预算,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海洋减灾防灾和海洋预警报能力建设。
三、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做好海洋预报减灾工作,2018年增列的海洋预报减灾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
1.建立海洋灾害信息发布平台(首期)20万元
2.海洋灾害信息发布平台专线运行3万元
3.与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共建海洋观测站(点)20万元
4.海洋预警报发布5万元
5.赤潮监测4万元
6.渔港等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及维护40万元
7.海平面影响变化调查4万元年
8.海洋防灾减灾宣传4万元
(潮州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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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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