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三大举措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生态环保建设资金需求,全面打造湛江优质生态环境。2015—2017年,市财政共投入近8亿资金,用于深化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管,完成水系整治,保障环境安全。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全省排名保持第二;市内主要大江大河和湖库的水质总体良好,全市9个考核断面水质均值达标,城市供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获得“优秀”等次,是全省8个“优秀”地市之一。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全力保障环保资金需求。通过科学调配各级财政资金,不断加大环保的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2018年初预算安排环保专项资金5.73亿元。
二是加强监管,抓好落实,整体联动。为发挥财政资金的积极作用,坚持效率与效益并举,坚持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机制,落实分工与职责,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内河流域沿岸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生态修复、全市重点污染源整治、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推进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和小东江、鉴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垃圾填埋场、重污染行业定点基地等重点工程。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专项结余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同时明确工作职责,严肃财经纪律,齐抓共管,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环保专项资金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三是主动作为,多方争取支持。市财政局紧紧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主动作为,积极主动向省级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工作汇报,争取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更多的政策指导与资金支持,加大项目信息收集和反馈,争取第一时间内获得扶持政策信息,增强争取项目的竞争力,提高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成功率。在省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市围绕水污染防治以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工程,有效推动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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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