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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搭建投融资平台 助力乡村振兴

  坡头区通过成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搭建坡头振兴发展投融资平台。从2018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打造1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片和若干个示范自然村,通过先进带动后进、以点带面,争取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成规模,最终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

  一是搭建坡头振兴发展投融资平台。整合全区区级涉农专项资金,由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使用,集中资金办大事,区财政每年预算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成立坡头区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搭建坡头振兴发展投融资平台,以财政贴息、乡贤资助建设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对区定振兴村,按工作进度、完成效果、村民人口和村场面积等要素,每季度由区领导小组审定安排扶持资金;对自发振兴发展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以年初申报振兴计划为依据,按该村总投入资金情况由区领导小组每半年审定安排奖励资金。

  二是明确奖补标准,严控支出范围。乡贤大厦成功注册并在坡头区产生税收贡献后,且当年区级所得部分超过100万元的,均按照区级所得的30%安排专项用于乡村振兴计划资金;严控奖补资金支出范围,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镇村建设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补充各镇(街)的日常经费支出。

  三是规范奖补资金的拨付流程。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通过专项补助的形式奖补给已纳入乡村振兴计划范围内的且具备实施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镇村建设等乡村振兴建设条件的镇(街),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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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