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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改革

  日前,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前端,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和保障性的作用。深圳市福田区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加快福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一、福田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取得的成效

  学前教育是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准公共产品,具备公益性和非义务性。学前教育的基本属性,客观上促使我市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一)福田区学前教育基本办学情况。近年来,福田区着力构建起普惠性、广覆盖、优质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辖区学前教育“规范、优质、普惠、特色”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区幼儿园共15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所,民办幼儿园134所。全区幼儿园100%达到规范化标准;市一级及以上幼儿园达到94所,占比61.4%;普惠性幼儿园达到114所,占比74.5%。在园教职工7619人,专任教师3712人,在园幼儿48778人。

  (二)福田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福田区委区政府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近三年区财政部门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年提升,已从2015年的23642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30804万元,平均增幅为15%。同时,每年学前教育经费占当年区财政教育经费比例均超过7%,早已达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中“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5%以上”的要求,学前教育经费的稳步增加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福田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取得的成效。1.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政策体系。一是强化普惠园主体地位。继续扩大普惠园数量和覆盖面,加大对普惠园投入力度,规范普惠园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二是优化长期从教津贴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导向和调控力度,完善补贴发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规范居住区配套产权幼儿园管理。新建政府产权幼儿园优先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在满足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2.培育发展学前教育质量品牌。一是加强质量规范指引和教研指导。推广应用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指引和幼儿园环境创设的优秀案例,给予每所实验园定额经费支持。二是推动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和等级评估。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等级实施奖励,切实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三是搭建优质品牌推广交流平台。支持幼儿园加强与国内外优质幼儿园互动,学习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并加大学前福田区教育品牌宣传和推介力度。

  二、当前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福田区学前教育投入逐年加大,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和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等政策广受欢迎,居民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

  (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待增加。一是公办园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坐落福田区的公办园均为优质园,但为数不多,且普遍存在办学经费不足、新老教职工薪酬待遇差距大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公办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二是幼儿园教师总体薪酬待遇较低。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相比,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不高,从而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寥寥无几,且流动性大。三是普惠优质园供给仍然不足。福田区办学水平达到市一级及以上的普惠优质园69所,不足总数的一半,未能承担起引领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的任务。

  (二)学前教育生均支出标准尚未建立。2012年,我市建立起公办中小学生均拨款制度,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优化教育经费管理模式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而学前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成本高于中小学,却未建立起针对学前教育的生均经费支出标准体系,财政拨款时没有标准依据,给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带来了不确定性,也未能形成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的稳定长效机制。

  (三)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水平差异较大。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混乱,收费水平差异大的现象突出。部分学前教育机构普遍利用兴趣班、特长班等进行额外收费,各种代班费名目繁多而成本不透明。在部分幼儿园高额收费的同时,不少条件差的幼儿园则限于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或者为了竞争生源,收费较低,却无法为幼儿提供有基本质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学前教育投入的改革建议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福田区实际,建议:

  (一)推动学前教育扩容提质。调整资源结构,逐年增加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调整布局结构,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可参照北京市今年出台的学前教育资金补助管理最新细则,切实将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与办园质量挂钩。适当提高教职工薪酬待遇,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培养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建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为促进学前教育的持续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经费需要在政府与家庭之间合理分担、公办与民办均衡投入。建议市里尽快建立统一的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供长效化、制度化的保障。一是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制定既要考虑教育需求,也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应由市教育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二是考虑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建立与之联动的学前教育生均标准稳定增长机制。三是结合我市财政体制实施方案,将市、区政府间各级各类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清楚。

  (三)优化学前教育投入分配方式。一是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项目库,结合学前教育“十三五”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从而形成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制约作用,保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供给效率。三是支持多样化投入方式。通过公办民助、购买服务、PPP等多种方式,激发幼儿园办学活力,调动学前教育发展的积极性。

  (四)加大学前教育间接投入力度。除了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以外,在其他社会政策层面也可适当加大对学前教育的间接投入,如对家长缴纳的保育教育费,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对公办和非营利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用地和建设园舍减免税费;规定学前教育机构按民用价格标准使用水电气等等;形成财政投入、社会投入与家庭投入并重,税收、土地和社会捐赠等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学前教育投入体制。

  (五)健全学前教育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幼儿园自我约束、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幼儿园积分管理制度,量化其规范管理、教育教学水平等指标,采取动态监管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将年度积分列入考评依据。严格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支持学前教育行业组织及专业评价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参与评价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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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