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方式支持脱贫攻坚
为进一步加大对潮州市省定45条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加快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潮州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及各县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方式,支持我市脱贫攻坚。具体将从以下四个步骤,开展本区域农、林、水等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县区分别成立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明确扶贫、财政、农业、林业、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政府主导、扶贫办牵头、部门配合、规范管理、统一实施”的工作格局。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实行专账管理,集中投入使用。
二是制订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协调各县区财政部门,依据本级政府制定的脱贫攻坚规划,结合上级部门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安排用于扶贫、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规模,制订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逐级上报审批。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开展组织实施。
三是开展资金整合情况调研和指导工作。对县区农林水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突出重点就各级(除中央资金外)的涉农资金,如何向扶贫领域倾斜等工作进行引导和协调。每月对县区开展资金整合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县区财政部门的工作新思路,了解在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中对资金整合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提出指导性建议和解决办法。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县区及涉农部门资金整合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协同市扶贫办拟订我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在省级批准我市方案后,全面组织实施。
四是建立涉农资金整合考核办法。根据涉农资金整合开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负责制订本级涉农资金整合考核办法,以明确各涉农部门的职责,严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全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规范化建设及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