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做好“去降增”加减法
建成高标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基层治理关乎政权巩固,全面建成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积极履行牵头责任,依托村(社区)办公场所,按照“不改变原有场所,不增加现有负担”原则,做好“去降增”加减法,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努力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政阵地。
一、提高认识,履行牵头职责。作为牵头部门,该区财政局积极贯彻省、市部署精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先后出台一个工作方案,组织一次专项调研学习,召开多次推进协调会,加强统筹,提高工作合力。
二、做好减法,规范场所设施。一是去牌子,规范村外观标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规范设置区、镇行政部门在村(社区)挂的各类“办公室”“中心”等牌子或者荣誉,正门仅保留村(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两块牌子,确需村(社区)承担职能的工作室统一设置在公共服务室。二是降负担,严格事务准入。严格贯彻《佛山市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区、镇权责清单,规范村(社区)权责边界,切实降低村(社区)行政负担。
三、做好加法,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增系统,丰富综合信息平台。依托该区“一门式”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系统,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纵向串联和横向贯通,打造集政务服务、村(社区)组织运作、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村(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增强公共服务便捷性。二是增标识,提高场所可辨识度。一方面,在显要位置统一设置“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标识,方面群众。另一方面,在关键位置统一设置国旗、党旗、党徽等符号,凸显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党的为民形象。三是增资金,加强经费保障能力。专项投入建成“一门式”信息平台。压缩一般性运转支出,全面筹措资金,累计投入8,000多万元建成区、镇、村三级“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三级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区级大厅日常运转及工作人员开支等;理顺公益岗位专职工作人员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禅城区村(社区)公益性岗位薪酬保障方案》,按现行区镇(街道)财政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区财政已将村(社区)劳保、流管、计生、协税等公益性岗位支出纳入镇(街道)基本支出基数,由镇(街道)根据村(社区)实际需求按实保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筹划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为提高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推进力度,区财政局对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专项补助1万元,并将该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另外,对完成村务“一门通”建设的村居,区、镇两级财政将另行各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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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