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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财政“三项措施”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近年来,江门市财政局以江门市建设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和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市为契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以“三项措施”着力促进完善投融资体系,大胆创新财政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和举措,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促进信贷支持

  一是推进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安排扶持资金补助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全市银行机构对参评中小微企业在授信审批、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差别化服务。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安排1.1亿元设立“政银保”风险池资金,引入保险分担风险,政府、银行、保险三方按20:20:60比例承担贷款违约风险,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三是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粤财普惠金融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和担保费年化率。四是支持开展科技金融。安排专项资金,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活动而使用的科技贷款,以及专利权(主要指发明专利)质押而形成的科技贷款,进行贴息扶持和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评估费资助;对信用等级高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给予优惠利率、提高质押率等灵活机制,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五是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发生的损失按不超过0.25%计算,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鼓励优质小微贷款公司发展。

  二、促进直接融资

  一是发挥政府基金引导撬动作用。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采取基金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2016年底,财政出资组建了江门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江门市创业创新基金、江门市政企合作融资支持基金。其中,江门市创业创新基金计划总规模20亿元,存续期10年,主要投向初创期、扩张期以及具成长潜力的项目,引导资金向新兴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投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能力,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引导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市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天津股权交易所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促进金融创新

  一是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支持银行机构在续贷业务中参考小微企业外部信用评级结果,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的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组建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对小微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人行江门中心支行对票据贴现中心优先办理再贴现,并根据贴现业务量安排再贴现额度,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融资,通过灵活快速的贴现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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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