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四个着力”支持打好环保“三大战役”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关于打好环境质量改善“三大战役”(大气、水和土壤治理)的工作部署,江门财政高度重视,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促进我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着力支持我市监测能力建设和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市财政部门在落实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同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7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专项资金150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企业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着力支持潭江水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我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计划筹集3827.90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780.83万元,重点用于补助列入潭江水环境保护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主要包括:流域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河道整治重点项目;流域生态保护项目(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生态示范村建设等);水环境管理能力重点建设项目;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流域生态补偿;潭江水环境保护规划、管理、检查、表彰等经费开支;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安排的其他潭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三、着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市本级安排污染源监测专项经费、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经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运行费等相关环保工作经费合计802.61万元,用于大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四、着力抓好上级环保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会同环保部门争取获得省财政2017年环保类资金支持合计15089万元,并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推动我市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得其所、用得安全、用得有效。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