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五项举措”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近年来,汕头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但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企业发展。市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创新金融机构、政府与企业三方合作模式,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携手深圳担保共建汕头担保。由市金源公司代表市财政局出资,携手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等机构,于2013年3月成立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先后与多家银行合作,取得本地银行14.37亿元的授信额度;同时加强与政府合作,依据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创新开发“扶持贷、政银保、知识产权质押”等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业务品种。在短短的三年时间,汕头担保累计为企业提供各类担保445单,支持企业融资24.83亿元。至2016年12月止,在保余额8.21亿元,服务企业类型多样,服务规模为粤东首位。
二是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市财政筹资1亿元设立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政银合作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016年6月,建行汕头分行与市经信局签订风险补偿资金协议,共同开展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合作业务。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走访联系企业近300家,为48家企业共同办理贷款51笔,贷款金额合计9890万元,配套其它信贷资金合计超1亿元,同时与20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意向贷款金额合计4100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益,赢得了众多中小微企业的赞赏。
三是推行“过桥融资”帮企新方式。整合资金设立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首期筹集资金1亿元,专门为汕头市行政区划内符合合作银行续贷条件、存在还贷资金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融资”。资金使用前二天的日综合费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第三天起日综合费率为0.4‰,使用时间最短为一天,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由合作银行承诺按时归还,保证资金及时回笼、循环使用,提高周转效率。截止目前,融资专项资金项目共发生10笔业务,累计投放扶持资金4835万元。
四是积极推动与省属大型国企合作创设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广东粤财控股合作,成立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3亿元。经市金融局批准,该司于3月9日正式开业,目前正积极和各银行机构洽谈及推进授信审批工作,其中广发银行已批复2.6亿元授信额度,拟开展的第一笔业务担保金额150万元-300万元。该项目成功运作,将推动我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发挥融资担保的增信增值功能。
五是探索推行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功能,改善金融服务,近期市财政拟与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对在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本市辖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通过服务平台向辖内各家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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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