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从严管控“三公经费”效果明显
茂名市电白区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全区“三公经费”管控效果明显。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同比下降9.6%,实现三连降。
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时将“三公”经费单独列入预算,按照定额标准和限额,确保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杜绝在预算之外摊派、转嫁相关费用。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暂停全省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业务的通知》,暂停全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业务。对于单位原有的编制外公务用车,进行公开处置,拍卖所得全部上交财政;同时还通过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经费必须控制在公用经费2%以内,对于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杜绝公务接待讲排场、超规格接待现象的出现;简化公务接待形式,严禁部门、单位内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四是严把出国经费审核。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先行审批制度,对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或超预算超标准的团组,财政部门一律不出具经费审核意见,严把经费审核关,从严控制团组人数、访问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大力压缩因公临时出国经费规模。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