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乳源县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收支管
日前,乳源县财政局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结合实际,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经营收入从2017年1月1日起由出租单位完税后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房产出租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的房屋资产,具体包括: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招待所等。
二是明确租金缴款方式。有房产出租经营的单位在取得经营收入时,必须如实向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并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后再将税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向县财政局提供相关的发票复印件或完税证明。缴款单位凭税票入账,无需领取单位往来票据。
三是明确房产出租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原则上要求事前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县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评估,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确定租赁、出让价格及款项的支付期限,有条件的要实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确需超过3年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报县财政局备案。有房产出租经营的单位必须在第二年(1月15日前)将上年的房产出租经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财务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年度检查,同时将结果汇总上报上级部门。对弄虚作假、隐瞒或截留、挪用、坐支应缴财政专户出租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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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