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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财政积极保障各项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是民生之基。2016年,湛江市财政局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认真落实学校补贴,抓好新增学位建设,切实保障教师待遇,有效推进各项教育事业发展,2016年,我市顺利获得“广东省教育强市”的称号,有效提升了湛江教育的影响力。

  一、支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湛江市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加快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市对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县(市、区)实行奖补。2016年,预算安排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经费230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支出进度达100%。

  二、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补助经费

  及时拨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补助经费是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的基础。2016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按比例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2016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1500万元,有效确保广大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建设

  2015—2017年,湛江市规划新建扩建城区公办中小学30所(赤坎区7所、霞山区9所、麻章区4所、坡头区4所、湛江开发区6所),总投资20.46亿元(其中基建投资12.41亿元),新增城区公办中小学学位48515个(其中:2016年完成城区新增优质学位10000个)。2015-2016年,我市规划城区新建扩建公办中小学校22所,已开工建设市八小、市二十二中、湛江开发区一中,正在筹建的学校18所(赤坎区6所、霞山区6所、坡头区1所、麻章区3所、湛江开发区2所)。

  四、全面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一是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政策。从2016年起,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政策调整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实施对象从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完全中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扩大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完全中学、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职工。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提标,月人均标准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月人均800元、2017年月人均900元、2018年月人均1000元。目前,2016年省市的补助经费已全部到位。

  二是继续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两相当”政策。2016年,省财政安排我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落实“两相当”省财政补助资金5469万元,我市参照省财政的奖补办法对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等四区按省补助两倍的标准给予补助,2016年市级安排3704万元。目前,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支出进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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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