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立健全协同共治工作机制 做好“营改增”后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
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政策设置不完善、信息渠道有限等因素,税收征管面临重大挑战。为加强建筑业预缴税款管理,强化税收执法刚性,江门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国税、地税、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从事前审批、事中管理、事后监管三个阶段入手,建立健全税收协同共治的“全过程”工作机制,促进税收政策落实,严防税收流失, 确保依法应收尽收。
一、加强横向协作,把好事前审核关
由行业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报建环节,配合开展外来建筑施工单位在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报验登记情况的核查工作,共同把好税法遵从第一关。同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长效机制,通过及时交换、共享信息的方式解决征管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协助,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二、加强上下联动,杜绝事中征管漏洞
建立市、县(区)、镇(街)三级政府新增工程项目的台帐,并由项目所在的县(区)和镇(街)政府配合税务部门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通过上下联动,及时共享、交换信息,有效监控建筑施工单位的经营情况和税收情况,杜绝漏征漏管隐患。
三、加强追踪监管,防范事后税收流失风险
在建筑企业工程验收结算阶段,对竣工项目预缴税款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各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将建筑施工单位出具的发票、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报审必备资料,有力约束建筑施工单位按规定到服务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有效地防范税收流失风险,确保税款足额征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联动共治良好氛围
一是印发《外地建筑施工单位在江门市提供建筑服务涉税事项须知》,并督促各部门在开展招标及相关管理环节主动将该《须知》发放给相关纳税人,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二是不定期组织召开建筑行业协会座谈会,在宣讲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外来建筑业户及时办理报验登记,并按规定预缴税款。三是举办专题解读讲座、实操培训班等,指导帮助建筑行业更好地适应新税制要求。四是组织深入部分企业开展调研,详细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模式、会计核算特点以及营改增后税负变化情况,深入了解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中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及时提供政策辅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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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