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担 降成本 增效益——韶关积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韶关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韶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通过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企业人工成本、企业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成本、企业财务成本、生产要素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自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加快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对已明确免征省级收入的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市县级收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出台了《韶关市人民政府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二、降低人工成本。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通过举办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等招聘活动组织了3478家次企业进场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55590个次。做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发放工作等措施,积极推动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工作。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助力企业降低人工成本。
三、降低税负成本。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推出国地税联合办税,提供政策辅导宣传,优化“一站式服务”等资源服务。落实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通过举办税企座谈会、纳税人学堂等活动,支持符合优惠政策企业享受政策,用好政策。全面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理程序,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少数民族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免1475万元,减免符合少数民族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所得税2253万元。
四、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落实生育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全市生育保险平均费率降低至0.5%,预计全年可减轻全市企业负担2000万元。落实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落实工伤保险费率,全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由原来的0.77%下降至0.69%,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2130.51万元。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五、降低财务成本。积极鼓励资本市场发展,对企业上市工作给予全程政策指导、服务和支持;以贷款利率打折、减少上浮比例等手段,逐步减轻企业融资成本。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上半年累计置换债券34.3亿元,与银行贷款利率比较,可为企业减轻债务成本1亿元。
六、降低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调整销售电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58分,每年可以减轻用户负担1.26亿元。降低市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由每立方米4.50元降低到每立方米3.95元。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全年可减负2500万元。
七、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物流行业,建立中国邮政速递韶关市跨境电商清关服务中心。加快物流平台建设,粤北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和韶关港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取消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收费公路债务,拟定更改年票收费方式的方案。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