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市财政局三项措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江门鹤山市财政局全面查堵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一是扎实有序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工作。市财政局自2012年全面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以来,严格按照要求清理归并或撤销不合规定的财政专户,并于2013年完成了我市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保留了财政专户20个,包括专项支出财政专户7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3个,非税收入财政专户10个。2014年财政部对我市保有的3个社保基金专户和9个非税收入专户予以核准,针对财政部尚未予以核准的我市财政专户,市财政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抓紧自查,对以地方制法的各类文件或有关会议纪要等开户依据设立的财政专户已拟定了财政专户撤销计划,争取在2016年5月10日前将未得到财政部核准、以地方制发的各类文件或有关会议纪要等为开户依据设立的我市财政专户,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专户、社会再就业资金财政专户、职业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和教育基金财政专户4个以省级文件为开户依据的财政专户予以撤销。目前我市所有财政专户也已全部归国库股统一管理,从2012年至今我市未曾有新开设财政专户。二是规范财政专户资金拨付管理。从2014年3月1日起,我市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的支付方式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原则分为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实拨,对各预算单位申请使用的预算外资金的拨付将按照预算内资金拨付的原则,将支出款项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减少各预算单位基本户存量资金,提高预算外资金用款透明度。
二、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一是全市121个基层预算单位(含一级预算部门本级)已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2015年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鹤山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将全市管辖的10个乡镇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二是我市按照“先试点、后扩大,先一级预算单位、后二级基层预算单位”的原则,于2012年12月在全市全面铺开了公务卡改革,目前全市共121个预算单位现已全部开设公务卡,全市截止目前共开设公务卡1131张。三是我市自2011年1月份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以来,经过多年探索,遵循“总体规范、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开拓创新,逐步建立完善了纵横交错、涵盖广泛、反馈及时的财政监督信息网络,并建立起《鹤山市市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流程》、《鹤山市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设定》等工作制度,为制定监督计划、确定监督重点、实施监督决策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进一步做好单位会计核算管理
一是使用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软件。2015年1月起,市所有预算单位均使用“单位会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预算单位所有的财务信息均需按照同一的会计核算规程,利用同一的会计核算软件,集中到市财政局四方志诚预算执行系统的服务器上。二是规范全市预算单位的会计对账制度。印发《鹤山市市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全市预算单位的会计对账制度,每月我市财政部门国库机构会计核算人员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鹤山支库和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核对月末存款余额,不定期地与江门市财政局核对资金往来账,与业务管理部门、本级预算单位和征收机关核实非税收入入账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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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