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财政助力“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创建成功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围绕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等“五个立体林业”,全面确立“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思路,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面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大行动。为全面确保国土绿化工作的稳步推进,从2012年至2015年,全市累计投入国土绿化财政资金2.82亿元,使该市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6年该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
一、大力实施“一镇一公园”规划,抓好城镇乡村绿化建设。投入7343万元,用于森林公园建设,全市建设森林公园34个,湿地公园4个,森林公园面积达43.62万亩,实现以笔架山、挂榜岭为标杆的“星星伴月”式的森林公园景观生态体系。深入开展万村绿行动,大力改善村容村貌,完成80条村“万村绿”建设任务,全市累计建成60个林业生态文明村。
二、有效营造该市北部的美丽生态屏障,切实保护好“生命之库”。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消灭全市尚存宜林荒山,积极改造疏残林及低效纯松林和部分桉树林,改善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加快以乡土阔叶树种全覆盖进程。在库区重点抓好百万亩“环库"景观生态圈建设,努力实现混交阔叶林全覆盖,累计培植碳汇林10.665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5.48万亩(全市116.4万亩),为建设维护好该市乃至茂名地区的生态屏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4、2015年该市财政合计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5000多万元。
三、本级财政每年部门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新一轮绿化大行动。在逐年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通过捐资造林、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全市踊跃开展“我为地球添片绿”、 “好心栽好树、好人造好林、好山出好水”等主题植树活动和“家庭幸福林"等认种认养活动,共有主题植树基地56个,完成义务植树1200万株,参与人数410多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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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