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统筹财力助推养老事业发展
近年来,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需求日趋紧迫等问题,佛山市禅城区通过创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争取上级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养老服务业、老龄事业的投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支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引导养老模式创新,4类14种老人可享受免费或优惠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保健、紧急援助(“平安钟”系统呼援服务)等方面。
二、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对收住辖区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对因新建、改建或扩建场地而新增加的床位进行资助,累计划拨扶持资金483.47万元,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公办养老机构扶持机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办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照床位和改建费用进行8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三、提高老年人福利标准。实行高龄津贴扩面提标,2015年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从80周岁扩大至70周岁,增加服务对象3.4万人,百岁老人津贴标准从300元提高至500元;免费提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广泛开展“银龄安康”行动,从2015年7月1日起统一为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和60岁以上五保户、低保户、三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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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