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超额完成2015年底线民生投入任务
2015年,佛山市全年共投入推进底线民生保障资金6.1亿元,完成底线民生项目年度资金预算的120.99%,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我市将推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标准。全年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的情况如下:一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510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全年财政投入资金超过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5.09%。二是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确定,全年财政投入资金14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4.05%。三是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在各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支付费用的报销率为80%,高于省要求的70%。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市残疾人补贴标准制度。建立我市困难残疾人和残疾军人生活津贴制度,从2015年1月起,2015-2016年分类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或1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完善我市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015-2016年按每人每月护理补贴不低于150元进行补助。全年投入残疾人相关补贴方面的资金超过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3.74%。五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55元的发放标准,增幅达15%,全年财政投入3.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81%,惠及全市31.2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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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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