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佛山市积极改革财政扶持方式,市财政出资20亿元(首期出资10亿元),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引进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大创业创新投资力度,支持“互联网+”战略落地,促进我市创新创业发展。该引导基金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系统设计,多方联动。引导基金由财政出资、社会出资组成,采用母子基金开放式的架构,市财政出资作为母基金,吸引各区财政、社会投资人参与子基金,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子基金包含市场化子基金、政策性子基金两大类,市场化子基金又包含股权投资与并购基金两类。
二、政府引导,让利互惠。政府财政资金参与基金出资,政府出资份额的收益可部分让利,通过适当让利等机制设计,建立完善对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激励机制,以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团队参与,实现放大财政杠杆效应和引入专业力量的双重目的。
三、择优选资,严控成本。资金方提供资金的成本是基金的主要成本,成本的高低决定了引导基金中政府财政承担责任的大小。投资于创新创业企业的引导基金,由于投资风险高、回报周期长,重点引入社会资本,政府财政资金享受同股同权的回报;而银行资金根据需要在子基金层面以配套资金形式进入基金投资、扶持的项目,进一步放大财政杠杆,减少财政不必要的负担。
四、培养团队,市场运作。由市国资公司与深创投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使基金投向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互联网+”相关的符合技术发展方向的产业和体现政府职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