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统筹财力配套服务助推禅城养老事业升级发展
近年,佛山市禅城区财政部门在着力保障各项惠及民生项目支出的同时,充分考虑养老事业发展的迫切性,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业、老龄事业的投入,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进一步带动禅城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统筹财力,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力度
(一)助推建立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引导养老模式创新,2013年以来,禅城区创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4类14种老人可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保健、紧急援助(平安钟系统呼援服务)等方面。二是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禅城区对收住辖区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对因新建、改建或扩建场地而新增加的床位进行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区财政累计划拨扶持资金483.47万元。三是建立公办养老机构扶持机制。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办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照床位和改建费用进行80—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提高老年人福利范围及标准。一是高龄津贴扩面提标。2011年,禅城区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将津贴发放范围从80周岁扩大至70周岁,增加服务对象3.4万人,同时百岁老人津贴标准从300元提高至500元。二是免费提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广泛开展“银龄安康”行动,从2015年7月1日起统一为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和60岁以上五保户、低保户、三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老年人。
(三)多渠道保障老年人服务投入。一是多部门联合。创新优化支出结构,通过整合卫生医疗、退管等部门力量,对养老方面的财政资金进行碎片化整合,统筹养老服务支出,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新模式。二是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三是多级联动,合力推动养老服务业。近年来,除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投入外,积极借助上级补助力度,共同助推禅城区养老服务业。
二、配套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全面搭建助老呼援服务平台。为保障居家老年人安全,禅城区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和非紧急救援服务,同时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安装平安钟。至今,全区安装“平安钟”的老人达到6,015人,其中由政府财政全额资助的老人达到5,900人,累计财政补助270多万元,有320位老人在突发急病或遭遇险情时获得及时救助,获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
(二)开设老人饭堂和送餐服务。目前,禅城区已有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设了老人长者饭堂,主要为辖区的长者和社区居民提供早、午、晚餐及送餐上门服务,重点解决行动不便的失能或半失能长者的吃饭问题。目前共有981人享受长者饭堂服务,其中享受送餐服务382人。
(三)积极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目前,禅城区已全面启动老年人疾病预防工作,每年为区内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通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有偿的个性化及上门诊疗等服务,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20万元。
(四)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广泛开展。以为主题,开展了贯穿全年的老年人文艺汇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座、为老便民服务和敬老慰问等多项活动,活动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受到老年人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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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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