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财政统筹财力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力度
一、助推建立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为促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引导养老模式创新,2013年,我区创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4类14种老人可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保健、紧急援助(平安钟系统呼援服务)等方面。二是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我区对收住辖区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对因新建、改建或扩建场地而新增加的床位进行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区财政累计划拨扶持资金483.47万元。三是建立公办养老机构扶持机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办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照床位和改建费用进行8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支持提高老年人福利范围及标准。一是高龄津贴扩面提标。早在2011年,我区已经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我区又出将津贴发放范围从80周岁扩大至70周岁,增加服务对象3.4万人,百岁老人津贴标准从300元提高至500元。二是免费提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广泛开展“银龄安康”行动,从今年7月1日起统一为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和60岁以上五保户、低保户、三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老年人。
三、多渠道保障老年人服务投入。一是多部门联合,创新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养老服务支出。通过整合卫生医疗、退管等部门力量,对养老方面的财政资金进行碎片化整合,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新模式。二是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三是多级联动,合力推动养老服务业。近年来,除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投入外,积极借助上级补助力度,共同助推我区养老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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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