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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加快推进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力度,更好地服务湛江社会经济的发展,湛江市财政局按照省、市的相关工作部署,特别加快推进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省、市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通过详细分析资金支出滞后的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此外,我局还于10月20日组织召开加快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工作会议,有近30个负责多项重大基建项目主管人员和部门财务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狠抓执行,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的落实。一是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安排,对所负责基建项目的资金支出作详细计划,由市财政局根据所报计划来科学调度资金,全力保障项目的资金拨付;二是要求各单位的工程管理、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搜集整理项目资金拨付所需资料,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是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四是要求对尚未明确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市主管部门收到财政资金文件后,要尽早确定项目计划,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此外,我局向各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预算及基建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按程序确保应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三、严格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项目支出管理措施,细化考核指标。一是盘活存量资金,严控结余结转规模。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一律于11月底前全额收回统筹使用;对2013年的结转资金将于今年底逐项开展清理工作;对2014-2015年等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安排结转。需安排资金结转到2016年的项目,主管部门报批后还需承诺落实资金使用计划;二是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对中央、省下达湛江市的基建项目专项资金,要尽快提出分配意见,履行审批程序,尽快下达到县(市、区);三是明确项目进度具体时间,对支出进度慢且建设资金额度大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力争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发挥财政性资金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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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