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财政多措并举助力稳增长
今年以来,化州市财政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科学运用政策工具,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稳增长。
一、加大财税收支力度。财税部门加强对大项目、大企业、大税源和大税种的管理,实行“以电控税”、“炸药控税”。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提高政府资源性收益运作水平,努力增加政府非税收入。加强财政税务、房产、公安、供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需要。上半年,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9.36亿元,同比增长27.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43%。
二、全力支持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化州市财政积极调整优化投资方向,大力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在支持方式上,加快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PPP模式,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化州市引水保安工程项目、化州市北京路扩建及路面黑底化工程项目、化州市机场路建设项目等初步拟采用BT+EPC的方式筹集资金建设,支持化州经济发展。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为唤醒沉睡的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钱袋子”稳增长作用,出台了《化州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四清理、一盘活”,即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盘活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真正把存量资金盘活用好,使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四、多渠道争取资金。充分利用省财政直管县的机遇,认真把握政策、吃透政策,找准上级支持重点,主动加强与省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争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谋划一批项目、包装一批项目、申报一批项目、确保项目达到一定的深度,符合审批要求,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努力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深化财政金融合作,落实财政金融互动配合奖励政策,鼓励建设银行、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银企对接,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今年通过多种渠道融资4.85亿元,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教育创强”项目、建设化州“三大出口”等,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化州市认真执行保障政策,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由原来的335元、150元提高到380元、175元,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87元、537元提高到645元、595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870元,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150元、700元提高到1240元、76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年人均标准分别由原来的600元、1200元提高到1200元、1800元。上半年,化州市已按标准足额拨付各种对象补助资金共19732.26万元,集中财力保障了民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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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