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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四大保障”助推城乡清洁工程工作

  近年来,化州市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以领导重视、建章立制、落实经费、奖惩结合“四大保障”有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

  一、领导重视,保障城乡清洁工程顺利推进。化州市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及纪委副书记按挂点包干责任制要求,经常分头深入各挂点单位和乡镇督查指导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治;各镇(区、街道)党政“一把手”也全力以赴,切实管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全市上下呈现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建章立制,保障城乡清洁工程依规推进。为了深入开展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该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的通知》,对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还印发《化州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暂行办法》、《化州市“城乡清洁工程”责任区划分与管理工作方案》、《化州市城市辖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该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区,对责任路段,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等作了清晰的明确。

  三、落实经费,保障城乡清洁工程有序推进。一是增加对市区城乡清洁工程经费投入,重点用于添置主次干道的垃圾收集设施、扩大清扫范围、增加保洁员。二是对各乡镇城乡清洁工程经费实行奖补,按常住人口数计算,分为每人每年9元、10元、11元三个档次,补助总金额达1507.3万元,市财政按月划拨应拨金额的80%到镇级财政,剩余部分按季度考核情况划拨。三是对各村(居)委会城乡清洁工程经费实行奖补,补助标准为每个村(居)委会2万元/年,补助总金额达734万元。四是对镇级垃圾压缩中转站实行财政补贴。对23个正常开展营运垃圾压缩中转站每个每年补贴10万元。五是通过示范点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城乡清洁工程”的有效途径,对示范点建设经费进行补助,示范点建设补助经费为50万元/年。

  四、奖惩结合,保障城乡清洁工程有力推进。为强化责任落实,化州市根据《化州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暂行办法》对各镇(区、街道)每季度进行考核排名,将抽出300万元进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资金根据名次先后,分梯次奖励,而对于排名靠后的乡镇,没有奖励;对于无动于衷、无所作为、任务不完成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诫勉谈话;屡教不改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考虑调整。对排名后三位的作点名批评通报并在该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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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