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实行阳光化管理模式
清城区石角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揭牌,交易中心实行统一发布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信息、组织开展招标、定标和监督合同签订等交易工作,标志着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将实行阳光化管理模式。农村集体资产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交易,能有效化解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难题,又能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
一、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机构。筹备期间,成立由镇长亲自挂帅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办公室,办公室配置3名有一定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知识的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指导村(居)委集体开展交易平台建设,以及辖区内村(居)委集体资产日常监管工作。村(居)委在镇交易中心的指导下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系统的日常操作管理工作。同时,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与上级部门经过多次探讨,结合《清远市清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和自身实际,制订出适合该镇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辖下村(居)委的集体资产交易行为,通过强化集体资产交易监管,不断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二、上门指导,确保登记程序准确性。在交易系统正式挂牌之前,镇交易中心已经对各村(居)委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采用现场演示、讲解的方式,教授管理人员如何规范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和交易平台管理系统软件,并要求现场进行模拟实操。培训结束后,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电脑技术人员再次走访全镇19个村(居)委进行安装、调试交易平台软件系统,确保硬件到位。并且指导各村(居)委会交易系统负责人进行初始数据录入工作,包括集体资源和资产的录入,以及经济合同的登记等。另外,对于还是不太熟悉操作的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反复上门指导,确保村委会登记录入工作准确无误。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资产管理。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已经录入平台的资料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录入的数据信息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发现问题的,告知村(居)及时解决。目前,石角全镇共有19个村(居)委,287个自然村小组,已经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资产达1600多份,合同1400多份。同时,交易中心实行“三资”信息公开制度,在镇交易中心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上公开“三资”情况,实时公开村级资产交易信息,招投标程序,提高群众知情权,真正实现了村集体“家底”透明化,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效果和监管水平。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