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为贯彻落实近日召开的全省预算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动中央和省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茂名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一、抓好财政收入进度,确保财政支出需要。针对1-5月份财政收入进度不理想造成我市支出进度慢的情况,狠抓财政收入,确保运转、民生、重点项目和各项改革财政支出需要。抓好重点税源茂名石化公司及其体系内企业的税收,抓住中央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利好政策,及时抓好财税收入。抓好房地产税收,充分把握当前房地产业的政策利好,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应收尽收。加强税务稽查,查处历年来纳税企业漏缴、延缴的税收。抓好土地出让收入,协调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土地收入文章,抓住有利时机拍卖出让土地,确保完成今年土地出让收入任务。认真抓好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等非税收入。
二、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市财政局始终把抓好收支作为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主业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一是及时分解支出任务。市级财政参照省下达我市的支出任务数和统计口径,及时将任务分解下达给市本级和各区(县级市),明确各方支出责任,共同努力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支出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区(县级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每月将各区(县级市)的支出进度情况通报给市领导和当地人民政府,支出进度最后一位的要报送书面分析报告,对连续排名最后的将采取约谈措施。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对支出进度慢的单位经费进行清理回收,并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进行压减,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经费及时调整用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项目。
三、抓好各项财政管理,促进预算支出执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财政管理中影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抓好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国库库款、专户资金余额管理,严格财政专户的开设,除财政部核定的专户外不得另行开设财政专户,对现有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合并。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拓宽财政监督覆盖面,增强财政监督约束力,加强涉农、教育、社保、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在财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执行2014年出台的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针对当前我市债务管理较为规范、各级债务率较低且在警戒线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各级财政通过适当举债的方式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受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难和雨水天气频发、处理工农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道路、港口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区市政工程推进不理想的情况,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稳定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协调农业、水利、交通、城建等部门加快农田水利、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关地区发展的重大项目如深茂铁路、汕湛高速等,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集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和地区振兴发展。
五、简化拨款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新一轮简政放权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内部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实施意见》和限时办结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简化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和无需进行再次分配拨款事项审批程序,并在季度初或月初集中办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正常拨款,严格按照要求在一个月内下达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启动紧急拨款程序,建立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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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