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7月1日起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缴费标准提高
近日,珠海出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珠海将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的财政补贴,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高于国家、省规定的380元标准,居全省前列。
财政补贴大幅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400元,标准增加60元,居广东省前列。提标后今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投入将增加2,700万元,总投入达到18,000万元。
适度增加个人缴费扶持困难群体。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今年我市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在2014年基础上人均增加37元,人均缴费达188元。其中,居民医保一般人群人均增加35元,每人每年360元;居民医保特殊人群人均增加75元,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人人均增加30元,每人每年130元。我市享受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全部由财政负担,经统计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有6691人,2015年财政将安排支出220万元。
提高住院待遇。从7月份开始,将提高住院核准医疗费报销比例,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0%-90%、特殊人群报销比例为50-80%、未成年人报销比例为75%-90%,城乡居民医保总报销比例总体提高11%。
提高基层医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报销从75%提高至90%、三级医院从60%提高至70%。着力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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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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