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组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2015年4月底,市财政局组织对我市各地的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农村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等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调阅会计资料、进村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县(区)及有关镇(带农街道、场,下同)进行反馈。有关情况如下:
1、各地能认真贯彻上级一系列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农村会计代理制度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进一步推开。根据各县(区)汇报情况汇总,截至2015年3月底,全市48个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25个归口财政所管理,922条村(带农社区,下同)全部实行了农村会计代理制,部分地方实施了组财村管,使村组集体财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抽查的各个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机构落实,人员基本到位。有44个镇实现了会计电算化,配置了会计电算化设备。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运作程序比较规范,工作人员职责明确。
3、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普遍建立健全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枫溪区2014年10月份开始统一印制10款新的会计收支凭证、表格。统一制订《枫溪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枫溪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代理业务流程图》、《枫溪区农村会计代理制日程表》、《枫溪区代理会计工作职责》、《枫溪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凭证审核程序》,并制作上墙公布。潮安区凤塘、江东等镇在会计代理过程中统一印制村级财务收支票据,规范票据管理。饶平县三饶镇下发了《三饶镇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若干规定》、钱东镇出台了《关于加强钱东镇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4、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多数地方都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村级组织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检查组在镇会计服务中心查阅了各村存放的资产清册和台账、合同等,基本资料齐备。抽查了有关村的出纳账,基本上能账账相符。
5、农村财务监管力度逐步加大。目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平台有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潮州村级基层组织管理平台(农村信息服务平台)。2015年2月开始,潮州市湘桥区把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在全区开始试点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以区为建设主体和监控主体、镇为服务节点、村级为公开节点的三级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促进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这些监管平台,方便实时查询、分析和监督,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支农政策及财务等重要事项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6、账务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由于实行了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地农村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完善。“白条”单据、自制凭证等不规范凭证入账现象减少。基本能执行新的账务处理程序,逐步做到先理财、后入账,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7、财务公开形式日趋一致、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各村都能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通过村民代表会、骨干会、年终总结会、告村民一封信、财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集体财务收支,大多数村能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外财务公开栏,有些还增设了防雨设施和意见箱,规范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规范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基本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公开时间及时,公开情况真实,公开程序严格。
8、民主理财监督组织健全,发挥有效监督作用。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村均有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工作开展比较正常,能够按要求定期活动。有的村坚持一季或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讨论研究村重大事务。有的村每月或一季召集一次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查账、审单。通过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
9、农村审计工作得到落实。抽查的各镇都能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规定,成立农村审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对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专项审计,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指导思想,帮助村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增收节支,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此次抽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设施老化,手段落后。一些镇会计电算化设备仍比较陈旧,运行速度慢,容易出现故障。一些镇仍用手工记账,吃力不讨好。一些会计代理制度在部分地方落实不到位、不完善。
(二)会计基础工作仍较薄弱,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在检查中发现会计基础工作普遍存在一些问题:1、会计档案资料不全。部分村会计报表、承包合同、经济合同或协议、收益分配方案等未纳入会计档案管理。2、自制单据报账现象不少。3、一些记账凭证登记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不齐。4、有的会计代理制村级报账不及时。5、有的出纳现金日记账登记不规范,存在着涂改、跳行、撕页、记账不及时、会计出纳不定期对账、账面现金余额过大等现象,有的出纳现金日记账仍采用活页记账。
(三)农村审计工作仍存在问题
农村会计代理制实施后,农村审计主体、审计程序发生了变化,一些镇审计站工作仍未适应。一些镇农村审计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会计服务中心记账人员兼任审计人员普遍存在,审计工作规范性不强、审计文书不规范。
(四)农村财务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有些镇会计服务中心未能掌握第一手会计资料,如有的村干部在集体财产招标出售后有意不将合同等资料上报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资料不齐,上下级互动性不强。
2、镇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了要记好账外,还要负责二个农村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手工录入工作,工作负担较重,有时工作不及时,时候性不强。
3、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进度较慢,全市除湘桥区已建设好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外,其他三个县(区)尚未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下半年工作任务较重。
(五)财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有待理顺
围绕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出现了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农村民主理财小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问题仍困扰不少地方。农村财务公开表格各自为政,执行上级政策文件力度有欠缺。
(六)农村干部工资补贴发放有待规范
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农村干部工资补贴发放存在问题,村组领导班子自己决定给自己发放工资补贴。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1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