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为农村退休教师发放终身岗位津贴
为提高山区及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全县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3年1月起,凡在佛冈县农村学校从教满25年并在农村从教至退休的教师(含乡镇所在学校),享受终身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办理程序由各乡镇学校核查现有退休人员,将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名单公示7天,如无异议,报县教育局认定后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从2015年2月起,该县已将农村退休教师岗位津贴纳入到统发工资中发放。据统计,该县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共有846人,县财政拨付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农村退休教师岗位津贴共170多万元,该项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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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