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11个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交易平台全面建成运作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实现“三资”运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系统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汕头市潮南区通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于2014年12月底全面建成潮南区、各镇(街道)二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区、镇(街道)二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区、11个镇(街道)网络连接和全覆盖。
网络监管系统功能分为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报表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三资”预警、“三资”公开,领导查询等相关功能模块,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资产资源交易等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2014年12月29日,潮南区启动了首场农村三资交易活动,为该区南阳村2宗建设工程项目成功招标施工单位,并在当月就成功交易17宗项目。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试运营情况看,实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一方面,有效防止农村干部暗箱操作,以权谋私,随意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有效降低集体建设工程的预算造价,提高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价格。比如,去年12月31日,该镇峡山街道溪南村2宗共150亩耕地出租,原标底价议定400元/亩,承包期5年,通过竞争招标、公开交易,最后中标价都大为提高,一宗120亩的租金为878元/亩,另一宗30亩的为888元/亩,村集体每年租金收入比原来增加7.2万元,5年就可增加收入36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监督,使交易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近期,潮南区又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汇编,明确规定,今后村(居)、经联社的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和资产资源出租出让,均须按规模大小分层次进入区、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实现农村集体资金安全运作,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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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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