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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阳春市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资金投入,认真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工作,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阳春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80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目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人数共12.8万人,提高标准后,每月需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216万元,每月增支192万元,将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补发自2014年7月1日以来的差额部分。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阳春市决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对改善城乡老年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关怀,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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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30日